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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0-04
深圳是全中国中小产权房最多的城市。如果规划统一拆除的话,需要花费很多时间、很多人力物力,还会带来巨大的资源浪费,居住在小产权房中的深圳半数人口将无家可归,严重时将造成巨大的社会动荡。
又如果逐步将深圳小产权房转正,一方面对商品房购房者不公平,另一方面国家也没有准许确权的相关条例可以参考。
城市开发需要土地资源,社会发展需要产权清晰,维持现状肯定行不通,一拖再拖也解决不了问题。为解决日渐突出的小产权房问题,社会各界人士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:
郁亮:小产权房贡献大,应改造为廉租公寓
小产权房为解决深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,做出了卓越的贡献,他当年刚到深圳的时候,也是住在城中村里的。建议把小产权房翻新成租赁公寓是个疏导的方案,比封杀、强拆的堵的方案要优秀很多,利于缓解社会各个阶层的矛盾。
政府应托管给当地村民自行翻新改造,因为最终的利益是他们的,与政府跟开发商无关。以村民、村委会或是村委创立的股份公司为主导改造力量,给予他们一个合法的身份。同时,在产权上又区别于商品房,因为这些房产没有缴纳商品房相关的税费,不能上市买卖流通,但政府允许合法出租,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下,同样可以解决深圳大部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。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政府也可以参照公租房的标准去处理。
蔡继明:区别对待小产权房,承认部分房源的合法性
蔡继明建议,小产权房自身也要根据土地性质区别对待,后续让其逐步合法化。首先把小产权房建设土地按性质区别为三类,即耕地上建设、建设用地上建设、自家宅基地节省土地建设。他认为后两者可逐步实现合法化,但对于耕地上所建设的小产权房,也要做到区别对待:对于刚刚建设、规模小又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,应该立即强拆处理;已建设多年,居民已经入住多年的小产权房,在完善责任后应该实现其逐步合法化。
房产产权合法与否不能以大小去区别。他建议可以继续保留小产权房的性质,但是法律上给予同等的保护。随着小产权房上市流通,城市商品房的价格也会趋于合理,使部分中低收入人群也能买得起或租得起,减轻政府提供安居房与廉租房的财政压力,降低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深圳的门槛。
陈劲松:降低租赁税费,放开小产权房租赁市场
小产权房能否上市买卖先不讨论,但是租赁市场可以先放开。事实上,小产权房普遍都是业主自住较少,出租居多,现在需要的是把政府对小产权房出租的阻碍给清除干净,把出租的税费降到最低。权威数据反馈,目前深圳小产权房建筑面积占深圳房产总建筑面积的49%左右,这个比例正好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比例。小产权房急需处理的是安全问题,特别是建筑质量问题和消防问题,建议可以就建筑质量进行全面普查,符合标准的小产权房保留下来。至于消防问题,只能要求消防部门进行创新,例如缩小消防器具,以适应村中村内狭窄的巷道。
在小产权房确权问题上应从现在开始一刀切,现在已经很难把历史问题说清楚了。过去建成的就认可它的存在,完善制度严厉禁止新建。总之,让房地产充分利用市场自我调控机制,不能说死就死,说活就活。
宋丁:建议分门别类地处置深圳现存小产权房
建议分门别类地处置深圳现存小产权房。分期分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,批准原业主自行组建股份公司执行或合作,旧改以后楼层更高,土地使用率更高,容积率也会因此提高,那么会为社会提供新的住房供应,有利于抑制房价暴涨,同时原业主也能通过销售获利,那就不会再纠结拆迁赔偿了,如此一来私自加建小产权房的利益驱动也就消失了。
但是,城市更新速度有限,那么对于暂时不能旧改的小产权房,在经过法律确权和安全整治之后,转化为保障性住房,以缓解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压力,至于转化方式,可以是政府回购转化为经济适用房,也可以是经过确权和限价以后转化为廉租房,同时,还有一些确认拆迁过渡阶段的,那就发一个证,明确未来禁止上市买卖,但可以用作自用或租赁,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租房难问题。当然,此外还有一些质量不符合标准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小产权房,理应立即安排拆除。
从以上各个观点看来,在社会各界人士心中,深圳长期稳定地发展,离不开小产权房从中起到的作用,也正是因为小产权房的无可替代性,政府才一直没有大规模地进行拆迁,毕竟拆迁完小产权房的深圳,将会有大批中低收入人群无家可归,后果不堪设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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